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危險貨物概念及分類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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來源: 發布時間:2014-11-28 15:18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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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危險貨物概念 鐵路運輸的危險貨物是指具有爆炸、易燃、毒害、感染、腐蝕、放射性等危險特性,在鐵路運輸過程中,容易造成人身傷亡、財產毀損或者環境污染而需要特別防護的物質和物品。 二、危險貨物分類 根據《危險貨物分類和品名編號》(GB6944-2012),危險貨物按其危險性或最主要危險性分為9個類別。 第1類:爆炸品 1.1項:有整體爆炸危險的物質和物品; 1.2項:有迸射危險,但無整體爆炸危險的物質和物品; 1.3項:有燃燒危險并有局部爆炸危險或迸射危險或這兩種危險都有,但無整體爆炸危險的物質和物品; 1.4項:不呈現重大危險的物質和物品; 1.5項:有整體爆炸危險的非常不敏感物質; 1.6項:無整體爆炸危險的極端不敏感物質。 第2類:氣體 2.1項:易燃氣體; 2.2項:非易燃無毒氣體; 2.3項:毒性氣體。 第3類:易燃液體 第4類:易燃固體、易于自燃的物質、遇水放出易燃氣體的物質 4.1項:易燃固體、自反應物質和固態退敏爆炸品; 4.2項:易于自燃的物質; 4.3項:遇水放出易燃氣體的物質。 第5類:氧化性物質和有機過氧化物 5.1項:氧化性物質; 5.2項:有機過氧化物。 第6類:毒性物質和感染性物質 6.1項:毒性物質; 6.2項:感染性物質。 第7類:放射性物質 第8類:腐蝕性物質 第9類:雜項危險物質和物品,包括危害環境物質 三、危險貨物包裝類別 除第1類、第2類、第7類、5.2項和6.2項物質,以及4.1項自反應物質以外的物質,根據其危險程度,劃分為三個包裝類別: Ⅰ類包裝:具有高度危險性的物質; Ⅱ類包裝:具有中等危險性的物質; Ⅲ類包裝:具有輕度危險性的物質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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